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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易盛: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8 23:44:01

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4-064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 年 8 月 28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1.3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3.085 元/股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8 月 28 日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1.3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和/或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23.24 元/股。
4、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具体分配
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公告日公司股本
(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戴学敏 副总经理 中国 2.40 0.600% 0.003%
2 王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中国 6.40 1.600% 0.009%
3 林小凤 财务总监 中国 5.40 1.350% 0.008%
4 陈巍 副总经理 中国 2.40 0.600% 0.003%
5 朱祥光 核心骨干 中国台湾 1.60 0.400% 0.002%
6 Tongqing 核心骨干 加拿大 22.00 5.500% 0.031%
Wang
7 Rong 核心骨干 美国 3.00 0.750% 0.004%
Chen
8 Ming 核心骨干 美国 5.00 1.250% 0.007%
Ding
9 Jin Yao 核心骨干 美国 10.00 2.500% 0.014%
10 Guoliang 核心骨干 美国 10.00 2.500% 0.014%
Li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36 人) 270.50 67.625% 0.381%
预留 61.30 15.325% 0.086%
合计 400.00 100% 0.563%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
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日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30%
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40%
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30%
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50%
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50%
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5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4-2025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110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 2024-2026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195 亿元。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与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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