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1 19:04:47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74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4 年 11 月11 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将子公司资产转让于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配置质量效率,聚焦主业,不断优化经营业务结构,提升能源资源专业化水平,降低能源成本,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和包钢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共同出资成立内蒙古包
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约32.54亿元,由包钢集团控股,其中:包钢集团以资产及现金出资约15.94亿元,持股比例为48.98%;包钢股份以资产出资约14.98亿元,持股比例为46.02%;北方稀土以资产及现金出资约1.63亿元,持股比例为5%。包钢股份出资范围包括自有资产约8.24亿元;另外一部分出资资产需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钢板材公司”)购买约6.73亿元资产后,再出资至合资公司。稀土钢板材公司拟向合资公司转让电网中的关口变电站220kV82#、83#变电站,总计约3.00亿元。
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11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将子公司资产转让于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内蒙古包钢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深化监管企业主辅业改革,进一步推动实现主强辅优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内蒙古包钢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利尔”)专业化管理水平,结合包钢利尔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并表子公司包钢利尔 2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底价不低于公司拟转让股权对应的评估
值(最终以国资委评估备案结果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包钢利尔 30%股权。经征询包钢利尔另外一方股东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利尔”)意见,北京利尔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