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关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4 20:43:38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40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阳谷转债”转股价格为:9.58 元/股
2、调整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为:9.53 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 年 11 月 22 日
一、关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1 号),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阳谷转债”,债券代码“123211”。
根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P1 为调整后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42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1.80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阳谷转
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1 月 6 日起由 9.91 元/股调整为 9.87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408,989,57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735,000 股后的 403,254,5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 2.5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
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由 9.87 元/股调整为 9.62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42 名激励对象中,本归属期内有 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7,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41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4,191,000 股,归属价格为 5.59 元/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1 名激励对象办
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起由 9.62
元/股调整为 9.58 元/股。
三、本次“阳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448,675,32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286,840 股后的 441,388,48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5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
额 22,069,424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21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4 年 11 月 22 日。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2,069,424 元÷448,675,320
×10=0.49187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1879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9.58-0.0491879≈9.53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