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4 16:51:48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4-06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2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2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责任范围、审批流
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有效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或专家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