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告时间:2024-10-16 21:10:41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股票简称: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SZ、1776.HK)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债项评级:A-1
发行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
商贸广场 45 层)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I
声 明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1 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文本)(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招标、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承诺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承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会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
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或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4 号),获批可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 200 亿元(含)的短期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在该批复
项下累计发行公开短期公司债券 290 亿元,已偿还 170 亿元,存续规模为 120 亿元。本
期债券为前述注册批复下第八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本期短期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该批复项下存续的公开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200 亿元。
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发行人2024年6月末的合并净资产为1,456.50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3.6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4.6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归母净利润为
85.87 亿元(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108.54 亿元、79.29 亿元和 69.78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
利息的 1 倍,符合《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三、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1,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该信用等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公司主体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一定影响。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对评级对象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发生可能影响评级对象信用水平的重大事项,评级委托方或评级对象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有关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评级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四、设置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的具体安排及相关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证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273.23 亿元、500.22 亿元、-89.19 亿元和-335.74 亿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与证券公司的行业性质有关。此原因未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和偿债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对本期债券的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六、本期债券投资者范围及交易方式
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七、相关投资者保护条款,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对投资者权益影响较大的条款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八、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预计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九、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强的周期性,从而导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也出现较大波动。虽然公司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内部管理,以期不断提升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但由于公司各项业务盈利情况均与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行业监管政策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仍将面临因市场周期性变化引致的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
十一、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247.93 亿元,借款余额
为 3,142.08 亿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3,674.54 亿元,累计新增
借款金额 532.46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42.67%,超过 40%。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期债券仍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
十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借款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