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07 15:32:40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3 临-06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董事4名,董事王玉民、陈国军、孟宪营及独立董事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胡传雨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聘请张文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关于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用于投
资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