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7 18:57:44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4-06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独立董事董克用先生、杨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蒋赛女士参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晨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未通过《关于是否同意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收到监事会函件,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并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收到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4 票赞成,0 票反对,5 票弃权。董事会本次将不召集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提出的提案。
董事长马晨山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马晨山先生认为: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由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时间太短,建议在一个完整财务年度后,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再进行董事增补,具体时间请酌情考虑。
董事杨云峰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杨云峰先生认为:对于根据公司法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部分无异议,但对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条款有不同意见。因议案不能分项表决,因此投弃权票。
公司重整投资协议未对董事调整时间进行约定,目前议案再次提出调整时机不合适,公司重整完成不足一年,改选后的新的一届董事会履职仅三个月,调整董事会将对董事会治理和公司经营产生不确定影响。建议在经历完整会计年度后再进行讨论。
董事苟永平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苟永平先生认为:由于上次董事会、监事会调整时间不长,考虑重整时间不到一年,公司需要一个稳定的过渡,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市值增长,暂不调整,建议年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调整,再召开此事项董事会。
董事张建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张建先生认为:本次议案中除“董事会人
数由 9 名修改为 11 名”以外的其他部分我没有异议。关于董事会人数由 9 名修
改为 11 名这部分本身其实我也并无异议,但建议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进行比较稳妥。这样也不违背《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因为我认为现在距董事会换届改选刚三个月,时间间隔太短,又马上改组董事会比较仓促。
独立董事蒋赛女士对本议案投弃权票。蒋赛女士认为:关于本次会议所涉及的议案,我投弃权票。其理由是,本届董事会换届才三个月,如再选或改选董事会可能引起市场的各种解读,这不利于稳定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利于稳定公司的股票市值,也不利于股东及少数股东的权益。希望慎重考虑,并建议在岁末年初召开临时股东会。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