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4-09-06 19:30:37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证券代码:002920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募集资金,公司编制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汽车行业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汽车电子产业再加速
2022 年,交通部以及科技部印发《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 年)》(交科技发〔2022〕11 号),要求推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突破高效安全纯电驱动、燃料电池与整车设计、车载智能感知与控制等关键技术及设备,因此,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已成为国家交通运输科技创新的重要领域。202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明确提出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已成为国家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2024 年,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交通部等四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试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再加速。
公司核心产品聚焦智能座舱、智能驾驶以及网联服务领域,核心产品是实现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的关键部件,能够有效助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因此,在产业政策以及国家战略大力支持行业升级的背景下,汽车电子产业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智能化汽车电子产品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容。
2、汽车消费市场扩张及行业技术革命推动汽车电子行业持续扩容
近年来,汽车行业持续处于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的变革整合时期,中国汽车产业呈现规模、质量双增的良好发展趋势,助推公司所处的汽车电子行业持续扩容。
从汽车行业来看,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 年中国乘用车产销量均超过 2,600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6%和 10.6%。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数据,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位,出口同比增长 77.2%。同时下游汽车产业消费需求的持续迭代加速了汽车电子产品的更替,公司最近三年迎来了高速发展阶段,2021-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年
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51.31%。
从技术变革来看,以人工智能技术、高算力技术、物联网技术、新能源技术等为代表的核心技术领域发展,深刻决定着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的未来变革方向。对于智能驾驶领域,伴随智能驾驶渗透率的提升,汽车产业智能驾驶对算力水平的需求呈指数级增长。高级别智能驾驶系统需要满足海量数据处理以及复杂算法模型需求,在算力提升和算法改进的基础上,能够有效提升智能驾驶过程中的人工智能应用水平,逐步实现车辆自主决策以及智能感知。对于智能座舱领域,高算力芯片开发、集中式分布硬件架构硬件升级、车规级操作系统迭代加快了座舱系统智能化的进程,汽车座舱逐步具备了信息娱乐、人机交互、特定场景应用的功能。因此,行业技术的不断升级突破改善着产品使用功能,从而带动消费者需求结构优化,为汽车电子行业带来了增量市场。
3、汽车电子行业竞争格局日趋激烈,持续构筑竞争壁垒、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
伴随技术变革以及需求迭代的影响,汽车行业产业链持续加大对车规级芯片算力研发、软件性能提升、域控制器集成化、人机交互升级以及高级别智能驾驶迭代等关键核心领域的投入,行业新进入者持续涌现,使得行业处于持续变革、激烈竞争的格局。公司经过三十多年的行业经验积累,虽然已跻身国际领先的移动出行科技公司行列,但伴随公司逐步布局全球市场,为应对国际龙头在市场竞争中的挑战,公司需要进一步巩固市场竞争力以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公司需要通过产能扩张把握行业增长机遇,夯实市场份额,需要持续投入研发以保持技术领先,布局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汽车网联领域的前沿技术领域,持续构筑竞争壁垒,提升自身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
4、加大科技型企业再融资支持,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 年 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资本市场需要突出金融为民的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更加有力服务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同月,证监会发布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提及加大科技型企业再融资支持力度。提升再融资的有效性和便利性,引导上市
公司作为领先的移动出行科技企业,自 2017 年上市以来,在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及网联服务等汽车电子产品领域市场份额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快速提升,经营业绩实现了良好的增长。2021-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51.31%。此外,公司陆续导入了 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ASPICE(面向汽车行业的流程评估模型)等针对设计开发的管理体系。通过智能制造、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模式优化等措施有效保证批量交付,实现了经营效率的提升。目前,公司已积累了良好的客户资源,与全球主流整车厂商达成了深厚且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已形成阶梯式良性发展的核心业务结构,产品供应和服务水平领先行业。同时,公司持续保持研发投入,优化研发效能,构筑了良好的市场竞争壁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系公司上市后首次在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变革发展下,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战略性方针引领下,汽车电子行业将迎来更快速的发展机遇,市场规模持续扩容。伴随中国汽车出口总量持续提升,以及国际汽车电子厂商全球生产布局渗透,国内汽车电子厂商需要以全球化的格局视野,与全球领先厂商展开竞争。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通过有序的产能扩张提升市场覆盖度,依托研发投入赋能新产品开发并布局前沿技术研发,为持续打造产品核心竞争力提供支撑,以此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公司股东回报能力。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紧抓汽车智能化发展机遇,扩充产能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凭借优质和稳定的客户群体,不断丰富和升级迭代自身核心产品。公司2023 年度智能座舱业务新项目订单年化销售额突破 150 亿元,并在海外市场持续获得突破性进展,智能驾驶新项目订单年化销售额突破 80 亿元,行业高阶智能驾驶功能规模化商用迎来高速增长契机。同时,伴随汽车电子行业智能网联化的变革,公司逐步拓展了整车级 OTA、蓝鲸 OS 终端软件、网络安全服务等产品和服务。随着汽车智能化进程的加快,公司所处的汽车电子行业增量机遇显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聚焦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导向以及国家战略
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有利于公司把握汽车电子产业行业发展机遇,在市场需求旺盛时期积极实现产能布局,赋能公司业务发展,推进汽车行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2、持续保持研发投入,把握行业技术革新趋势
公司是国际领先移动出行科技公司,2024 年 1-6 月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比例达到 8.72%,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的研发人数增加至 4,109 人,研发
人员占公司总人数 47.38%,主导或参与的国内外技术标准发布累计超 80 项。目前,公司已自主掌握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全栈设计等能力。但伴随汽车行业技术竞争的日趋激烈,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在汽车电子领域的深度应用、具备更高算力要求的舱泊舱驾融合技术以及软硬件融合技术将对行业产生深刻的影响,面对行业技术壁垒的持续提升,公司仍需要持续保持研发投入力度以满足新产品的开发,并紧跟行业前沿技术趋势前瞻性布局下一代产品研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智算中心及舱驾融合平台研发项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技术革新趋势,助力新产品开发,提前布局行业前沿技术领域研究,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研发创新优势,助力公司引领行业技术变革,提升公司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3、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财务稳健性,加强股东回报能力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伴随后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赋能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加强公司股东回报能力。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发行证券的品种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公司拟投资德赛西威汽车电子中西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智能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生产项目以及智算中心及舱驾融合平台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行业需求高涨、市场竞争激烈、创新创造不断涌现的背景下,公司业务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资产规模迅速提升,充足的现金流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公司需要外部融资以支持项目建设。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选择的融资方式
公司业务的稳健、可持续发展需要长期的资金支持。股权融资能够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减少公司未来的偿债压力和资金流出,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及行业政策号召,并不断提高经营水平,严格进行财务方面的内部控制,逐步消除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从而为全体股东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最终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
对象。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