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大盘云图

惠丰钻石: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28 19:31:44

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4-053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本次发行普通股 1,265.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格为 28.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47.7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903.27
万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17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2022] 3961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 263781660143 84,273,339.5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支行 635565379 327,861.90
华夏银行郑州北环路支行 15556000001002177 3,556,410.01
- 合计 88,157,611.41
注 1:上表金额包括专户利息收入。
注 2:上表余额未包括中国银行理财产品账户余额,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0.00 万元;
注 3 : 华 夏 银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15556000001002177 包 含 其 子 账 户
15556000001054705 余额,子账户不具备对外结算功能,并且该子账户已注销。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募投项目可行性存在重大变化
2021 年至 2022 年 1 月,随着市场需求激增,公司产能短缺,公司规划了募
投项目“金刚石微粉智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计划扩大金刚石微粉、金刚石破碎整形料的生产规模。由于上市过程中政府提供厂房土地租给公司使用,公司在此基础上以自有资金提前完成扩产建设。
2022 年 7 月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因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
与上述实际投入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且通过前一阶段扩产,公司金刚石微粉产能暂时可以满足当时的市场需求,故暂缓实施了该项目。
综合考虑近期及未来金刚石微粉的市场需求及产能情况,经过充分论证讨论,公司开始积极准备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主要方向包括微粉及向其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目前具体项目尚未确定。若后续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根据董事会决议将置换的预
先投入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入普通账户中。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理
委托理财 产品名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收益 预计年化
委托方名称 财金额
产品类型 称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类型 收益率
(万元)
中国银行股 保本保最挂钩性 1,050.00 2024 年 1 2024 年 1 保 本 1.25%
份有限公司 低收益型 结构性 月 10 日 月 30 日 浮 动
柘城支行 存款 收益
中国银行股 保本保最挂钩性 950.00 2024 年 1 2024 年 1 保 本 3.23%
份有限公司 低收益型 结构性 月 10 日 月 31 日 浮 动
柘城支行 存款 收益
中国银行股 保本保最挂钩性 950.00 2024 年 2 2024 年 5 保 本 1.29%
份有限公司 低收益型 结构性 月 6 日 月 9 日 浮 动

柘城支行 存款 收益
中国银行股 保本保最挂钩性 1,050.00 2024 年 2 2024 年 5 保 本 3.60%
份有限公司 低收益型 结构性 月 6 日 月 10 日 浮 动
柘城支行 存款 收益
中国银行股 保本保最挂钩性 4,900.00 2024 年 3 2024 年 6 保 本 1.29%
份有限公司 低收益型 结构性 月 27 日 月 27 日 浮 动
柘城支行 存款 收益
中国银行股 保本保最挂钩性 5,100.00 2024 年 3 2024 年 6 保 本 3.05%
份有限公司 低收益型 结构性 月 27 日 月 28 日 浮 动
柘城支行 存款 收益
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0.00 万元。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 1,903.27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超额募集资金已
完成全部补流。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329,032,655.67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04,529.92
的募集资金)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6,735,399.69

惠丰钻石(839725)相关个股

查股网: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