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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特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7 18:01:19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36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宇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以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2024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 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 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拟定《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 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宇、刘小平、黄续峰、唐江龙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 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宇、刘小平、黄续峰、唐江龙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拟定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 合《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公告编号:2024-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宇、刘小平、黄续峰、唐江龙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实现 公司整体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提 名张通等共 42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
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 授权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预留 权益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方案,确定激励计划权益的授予日/授权日,根据激励 计划授予相关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股份登记、限售、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2)若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登 记期间,发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授权董事会对授予数 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 配;
(3)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股、派息等事项,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回购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分期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条件的达成 情况及可解除限售/可行权的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注销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进行 激励计划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处理;
(6)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激励计划作 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8)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上 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 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宇、刘小平、黄续峰、唐江龙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实施的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
励授予协议书》。该协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最终 确定的激励对象签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宇、刘小平、黄续峰、唐江龙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在前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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