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7 18:36:44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4-095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现
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 55 号海逸投资大厦 4-5 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明玲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95 人,代表股份 26,617,084 股,占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股份数的 40.3995%(总股本按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户股 份数计,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 表股份 26,385,04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0473%;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232,04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52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93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107,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60%。
(二)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公司在任董事 8 人,董事长林明玲女
士、张毅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副董事长马学沛先生、独立董事曹丽梅女士、石洁芝女士、蔡浩先生、董事高俊斌先生、马淦江先生通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毛晓玲女士、黄素芳女士、刘培璇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陈焕盛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华青先生通讯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林少勇先生因公务请假未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26,593,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98%;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5%;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3,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76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4%;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51%。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26,607,7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1%;
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7%;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7,8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07%;
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0%;弃权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23%。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 26,607,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4%;
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4%;弃权 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7,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82%;
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49%;弃权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9%。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四)《关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26,602,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0%;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3,0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2%;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44% ;弃权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4%。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6,604,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1%;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5%;弃权 7,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4,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10%;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74%;弃权7,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17%。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修订<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26,601,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2%;
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2%;弃权8,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2,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34%;
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56%;弃权8,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1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泛尔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郭锋、胡婕涵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泛尔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