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1-27 20:39:38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顺丰控股
股票代码:00235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国际机场航站四路 1111 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76 号顺丰总部大厦 41 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草围社区深圳机场航站四路 1111 号顺丰华南转运中心综合楼八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76 号顺丰总部大厦 41 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上市公司”、《 顺丰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顺丰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16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7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控股股东、明德控股 指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玮顺 指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明德控股、深圳玮顺
公司、顺丰控股、上市公司 指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实施 A 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 A 股股份回购并注销、
本次权益变动 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票,以及
控股股东通过合法途径出售股份使
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股比例变化累计达到了 5%
指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报告书、本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明德控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国际机场航站四路 1111 号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76 号顺丰
通讯地址
总部大厦 41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卫
注册资本 11,34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396064N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国际货运代理;经济技术咨询,技术信
息咨询;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经营进出口业
经营范围 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 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
成立日期 1997 年 11 月 5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主要股东 王卫,持股 99.90%
林哲莹,持股 0.10%
二)深圳玮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草围社区深圳机场航站四路 1111
号顺丰华南转运中心综合楼八层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76 号顺丰
通讯地址
总部大厦 41 楼
法定代表人 吴茜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MQ4K1R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无
成立日期 2023 年 1 月 31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主要股东 明德控股,持股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明德控股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王卫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深圳 否
王卫先生在顺丰控股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除通过明德控股间接持有顺丰控股股份外,王卫先生未直接持有顺丰控股股份,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执行董事、
吴茜 女 中国 深圳 否
总经理
吴茜女士未在顺丰控股任职,也未直接、间接持有顺丰控股股份,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深圳玮顺系明德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明德控股与深圳玮顺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了通过顺丰控股持有相关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 2020 年 8 月 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期间因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A 股股份回购并注销、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以下简称《 H 股”)股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通过合法途径出售 A 股股份的原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化累计达到了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明德控股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完成《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可
交债”)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0 亿元,可交债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进入换股期。未来 12 个月明德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可能会因可交债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
除上述情形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主动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明德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01,927,139 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59.30%;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玮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661,927,139 股,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53.3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349,772,647 股 A 股股份以募集项目投资资金,明德控股持股比例因此被动稀释,稀释比例为 4.23%。
2、上市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审议通过、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完成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1,010,729 股。鉴于上述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未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其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1,010,729 股 A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明德
控股持股比例因此被动提升,提升比例为 0.12%。
3、2022 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