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一汽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以及2024年1-5月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4-11-18 18:38:46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
以及 2024 年 1-5 月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6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7
公司资产负债表 8-9
公司利润表 10
公司现金流量表 11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14
财务报表附注 15-15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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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28073 号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2 年度、2023 年度以及 2024 年 1-5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一汽财务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以及 2024 年 1-5 月
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一汽财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以及
2024 年 1-5 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发放贷款及垫款、长期应收款的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
相关会计期间:2022 年度、2023 年、2024 年 1-5 月。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8、附注八、7 及 10。
1、 事项描述
一汽财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发放集团成员单位贷款、汽车零售贷款、
汽车融资租赁款。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一汽财务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和
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合计 796.74 亿元,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为
670.69 亿元,坏账准备余额 11.68 亿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 139.89 亿元,
坏账准备余额 2.16 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占一汽财务
公司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5.88%。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一汽
财务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合 758.97 亿元,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为 733.30 亿元,坏账准备余额 11.19 亿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 39.04 亿元,坏账准备余额 2.18 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占一汽财务公司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43.61%。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一汽财务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合
计 650.67 亿元,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为 634.27 亿元,坏账准备余
额 11.61 亿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 29.93 亿元,坏账准备余额 1.92 亿元,发
放贷款及垫款和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占一汽财务公司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7.44%。
发放贷款及垫款与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的估计涉及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的划分;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时,高度依赖一汽财务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的会计估计和重大判断。同时考虑到发放贷款及垫款与长期应收款对一汽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我们将发放贷款及垫款、长期应收款的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5 月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对发放贷款
及垫款、长期应收款的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1)通过阅读相关制度、访谈信贷经理等,了解与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长期应收款账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主要环节及其控制点,对其中的关键控制流程进行测试,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评价管理层计提减值准备所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和参数的可靠性,重点检查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前瞻性调整等参数的变动,分析所
涉及的管理层判断的合理性;复核管理层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数据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3)抽样检查管理层针对贷款及垫款和长期应收款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划分的过程的合理性与准确性。
(4)获取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长期应收款减值清单,对其逾期情况、减值阶段划分进行复核。
(二)结构化主体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判断
相关会计期间: 2022 年度、2023 年、2024 年 1-5 月。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5、七(二)、七(三)、八、7(11)以及附注九。
1、 事项描述
一汽财务公司将发放贷款及垫款作为“信托财产”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一般将这些资产出售给特定目的实体,再由该实体向投资者发行证券。一汽财务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管理该等结构化主体,或者投资其中的份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一汽财务公司将 5 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结构化主体纳净资产合计 26.89 亿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汽财务公司将 6 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结构化主体纳净资
产合计 4.00 亿元;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一汽财务公司将 2 个结构化主体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结构化主体纳净资产合计 2.80 亿元。
由于一汽财务公司在确定是否对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权时需要管理层就作为管理人的决策范围、其他方的权力、提供管理服务而获得的报酬及面临的可变回报的变动性和量级等因素做出判断,且该等结构化主体的资产规模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结构化主体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判断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5 月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对结构化主
体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判断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一汽财务公司有关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的判断依据及流程。
(2)检查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法律文件,分析业务背景、投资架构及相关合同条款,评估是否享有主导结构化主体相关活动的权力,享有的可变回报以及运用该权力影响可变回报的能力;复核管理层对结构化主体是否具有控制以及是否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判断的合理性。
(3)评价财务报表中结构化主体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一汽财务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一汽财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一汽财务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一汽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一汽财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