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5 16:51:43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6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
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董事李靖先生、徐燕惠女士,独立董事邓乃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需求,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核查,赵志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现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赵志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志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董志霖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尚缺 1 名非独立董事。由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核查,赵志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现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赵志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志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
简 历
赵志勇:男,汉族,1976 年 6 月出生,福建莆田人,中共党员,大学
本科学历。1995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和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总监;福建闽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福建蓝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现任公司总经理。
赵志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