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2 17:37:13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4-04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江苏连云港海州区瀛洲南路 199 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万旭昶先生、朱亚林女士、徐国栋先生、李开春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鉴于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7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得分未达 A 等级,根据《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需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29,9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收购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
易 价 格 暨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 详 细 公 告 请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整合产业资源,减少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调整交易价格主要是由于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未分配利润对原股东进行了分配,并未对该项交易有实质影响。
关联董事徐新建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