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在线: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4-11-04 18:51:43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
说明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富、上海极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佳投互联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信意安先生,实际控制人为信意安先生、陈洪霞女士。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信意安先生,实际控制人仍为信意安先生、陈洪霞女士。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