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1 18:02:10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4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 78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3,821,3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7.1766
总数的比例(%)
注:上表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公司回购账户所持 6,419,501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现场出席 3 人,通讯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吴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朱春亚女士以通
讯方式参加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1.01 方立锋先生 323,490,578 99.8978 是
1.02 朱春亚女士 323,482,349 99.8953 是
1.03 方芳女士 323,481,355 99.8950 是
1.04 周宝聪先生 323,485,058 99.8961 是
1.05 王欢先生 323,488,370 99.8971 是
2、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2.01 陈轶女士 323,487,250 99.8968 是
2.02 应叶萍女士 323,482,539 99.8953 是
2.03 陈斌波先生 323,487,246 99.8968 是
3、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3.01 张析女士 323,485,850 99.8964 是
3.02 吴锦利女士 323,485,952 99.8964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1 方立锋先生 175,863 34.7143
1.02 朱春亚女士 167,634 33.0900
1.03 方芳女士 166,640 32.8938
1.04 周宝聪先生 170,343 33.6247
1.05 王欢先生 173,655 34.2785
2.01 陈轶女士 172,535 34.0574
2.02 应叶萍女士 167,824 33.1275
2.03 陈斌波先生 172,531 34.0566
3.01 张析女士 171,135 33.7810
3.02 吴锦利女士 171,237 33.801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 1-3 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胡泽宇、胡金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