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0-31 17:03:17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宝地矿业
股票代码:601121.SH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2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2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住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连木沁镇312国道北侧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院内通讯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连木沁镇312国道北侧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院内
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本公司内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82,000,000股股份(占宝地矿业总股本的35.25%)无偿划转给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宝地矿业的权益减少。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8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宝地矿业 指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601121.SH
新矿集团、划入方、收购方 指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宝地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划出方 指 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金源矿冶、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指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国资委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划转 指 宝地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宝地矿业282,000,000股股份
(占宝地矿业总股本的35.25%)无偿划转给新矿集团
A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22328999R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2号
法定代表人:冯蜀军
注册资本:107,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8日
营业期限:2000年9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勘察;证券投资咨询;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基础地质勘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木材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新矿集团持股100%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2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宝地投资是新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员
姓名 性别 职务 在外兼职情况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冯蜀军 男 董事长 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中国 乌鲁木齐 否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戚俊杰 男 董事 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中国 乌鲁木齐 否
新疆新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远 男 董事 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中国 乌鲁木齐 否
阿布力米提·吾布 男 董事 新疆深圳城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乌鲁木齐 否
力
李白业 男 董事 无 中国 乌鲁木齐 否
林志强 男 董事 无 中国 乌鲁木齐 否
谢瑜婷 女 董事 无 中国 乌鲁木齐 否
周春 男 监事 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中国 乌鲁木齐 否
蔡卫 男 监事 无 中国 乌鲁木齐 否
曹丽娟 女 监事 无 中国 乌鲁木齐 否
新疆昌吉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
毕思芳 女 财务总监 事 中国 乌鲁木齐 否
新疆兵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宝地投资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为一致行动人。宝地投资与金源矿冶均为新矿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两者为一致行动人。
金源矿冶持有宝地矿业A股限售股138,000,000股,持股比例为17.2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收购是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治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而进行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宝地投资为新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系宝地投资将其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35.25%股份无偿划转至新矿集团。划转完成后,新矿集团由宝地矿业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仍为新疆国资委,不会对宝地矿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地投资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在宝地矿业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如果宝地投资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未来12个月内进行前述安排,宝地投资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股份划转前,宝地投资持有宝地矿业282,000,000股A股限售普通股股份,占宝地矿业总股本的35.25%。
本次股份划转完成之后,宝地投资将不再持有宝地矿业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由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导致。宝地投资与新矿集团于2024年10月31日签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