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0-29 20:23:34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 证信息披 露的内 容真 实、准确 和完整, 没有 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 东大会 ”、“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 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 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 票、网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 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 11 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 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 B 座十二层公司
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 表以 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 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与本次股东大会通 知同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 当由出席股 东大 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 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 决进 行单独计票 并及时公开 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11 月 1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
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 区泰然 七路博 今商务 广场 B 座十二层,深圳市银之
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及 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 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 人身 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委托人 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请于会议召 开前 半小时内到 达会议地点 ,并携 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苏士敏
电话号码:0755—83575427
传真号码:0755—83562955
电子邮箱:sushimin@yinzhijie.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 七路博 今商务 广 场 B 座十二 层,深 圳市银 之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42
6、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 通过深交所 交易 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 (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 票平台, 股东可以 通过 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 p:// w lt p.cninf o.com.cn )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350085 ”,投 票简 称为“ 银之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 投票时,以 第一 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 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 投票 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 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 需按照 《深圳 证券 交易所投 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 )》的 规定 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银之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 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
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限售流通股数: 股 无限售流通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 下所 有议案 √
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意事项:
1、表决意见栏中“同意”、“反对”、“弃权”只可选择一项,用 “√”填写,多填、少
填或涂改均视为废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 人股 东加盖公章 ):
委托书签发 日期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