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公告时间:2024-10-16 21:39:54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序号 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1 审计委员会 李杰 曾曙、宋振武
2 提名委员会 曾曙 李杰、祝小华
3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曾曙 李杰、宋世祥
4 战略委员会 祝小华 宋振武、曾曙
(一)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4、审查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建议;5、对内部审计人员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2、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标;3、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4、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计划;5、负责对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进行管理;6、对授予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的人员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7、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四)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涉及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或处置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自成立以来,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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