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0-15 17:01:25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4-126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10 月 31 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7.1 条相关规定,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并将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终止上市暨摘牌。本次会议召开时,无法使用网络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将不设置网络投票,仅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14:00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 2 号公司 316 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4 日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详细内容请
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扬州亚
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
2、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4、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法务合规部
(三)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8:30—11:30、13:00—17:00。
(四)联系人:姚丽娟
联系电话:0514-82989118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7.1 条相关
规定,公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将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终
止上市暨摘牌。本次会议召开时,无法使用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将不设置网络投票,仅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公司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 2 号
邮政编码:225116
五、备查文件目录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
1 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