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9-30 15:36:50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九月
目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4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拟签订土地房屋补偿货币协议的议案...... 9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签到时间:2024年10月14日13:30-14: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一、会议议程: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并领取《表决票》;
2、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3、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4、推选现场的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5、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拟签订土地房屋补偿货币协议的议案》;
(三)审议、表决
1、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2、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会大会表决结果。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八)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证券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
理。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
格。现场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特殊情况下,应经大会会务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及股东代表如有问题质询,不应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提交问题,由公司统一安排答复。所有问
题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在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在公司未发布公告之前,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均负保密义务。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负责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相关业务,聘期一年。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余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701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2 人
业务收入总额 108,764 万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97,289 万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万元
客户家数 180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 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
司(含 A、B 股)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
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
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7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始从事 何时开始在本 为本公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会计师 上市公 所执业 提供审计 情况
司审计 服务
项目合伙人 孔令江 2007 年 2004 年 2009 年 8 月 2024 年 签署 7 家
复核 2 家
孔令江 2007 年 2004 年 2009 年 8 月 2024 年 签署 7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复核 2 家
李岩 2019 年 2013 年 2020 年 12 月 2024 年 签署 3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 许菊萍 2002 年 2000 年 2002 年 5 月 2024 年 复核超过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
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
等因素定价。
2、2024 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
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健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此期间天健事务所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 确地反映公司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