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2 18:11:56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4-074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9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高新区金山路 131 号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6,107,2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3.0225
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 人,代表股份总数157,177,7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25%。其中,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共计 8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7,177,78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1.25%,计入上述表格数据。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冬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候选董事朱巧明先生、吴天浩先生出席本次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候选监事邓雪慧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文钧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陈冬根先生 162,214,653 97.6565 是
1.02 陈卫东先生 162,166,069 97.6273 是
1.03 姚桂根先生 162,091,624 97.5825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徐伟先生 162,177,731 97.6343 是
2.02 朱巧明先生 162,140,496 97.6119 是
2.03 吴天浩先生 162,159,398 97.6233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邓雪慧女士 162,263,880 97.6862 是
3.02 晋青剑先生 162,135,546 97.6089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陈冬根先生 9,073 69.9778
,060
1.02 陈卫东先生 9,024 69.6031
,476
1.03 姚桂根先生 8,950 69.0289
,031
2.01 徐伟先生 9,036 69.6930
,138
2.02 朱巧明先生 8,998 69.4058
,903
2.03 吴天浩先生 9,017 69.5516
,805
3.01 邓雪慧女士 9,122 70.3575
,287
3.02 晋青剑先生 8,993 69.3677
,953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无特别表决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时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勇、黄夕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