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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华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9-09 16:51:19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9 月

目 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2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 8 号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1 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3 日
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 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因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类型改变,导致《公司章程》需修订,现公司变更情况如下:
一、公司类型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634.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ZF11029 号),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4,534.00 万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340,000.00 股,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34,534.00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现股份总数为【】万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现 股 份 总 数 为
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 34,534.00 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
普通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提出议案。 提出议案。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临 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时提案应当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项。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 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 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者增加新的提 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案。 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 东大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
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者增加新的提
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
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
名董事主持。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 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 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
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 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 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 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
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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