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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08-28 20:13:45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99 号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 √
案》
上述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第 2、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附件 2)、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填写附件 3,并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10:00-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99 号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四)会议咨询:
联 系 人:侯晓勤、文梦影
联系电话:021-67083333
传真号码:021-67083202
电子邮箱:ir@hbflavor.com
(五)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 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741
(二)投票简称:华宝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 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4 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
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 √
为规范>的议案》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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