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迪信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6 19:14:31
证券代码:839790 证券简称:联迪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3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荣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资格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5,702,4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287,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8 月 9 日 在北 京 证券 交 易 所 指定 信 息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702,46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自公司披露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 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702,46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比 票 比 票 比
序号
数 例 数 例 数 例
《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一) 0 0% 0 0% 0 0%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 0 0% 0 0% 0 0%
事项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霄、张桂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