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在线: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08 18:02:13
证券代码:300364 证券简称:中文在线 公告编号:2024-034
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因股东大会需对提案1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现更正通知如下:
更正前内容: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表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附件三: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意 对 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更正后: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表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逐项表决《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8)
1.01 回购的目的及用途 √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4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1.06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7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8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附件三: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如下:
提案 备注 同 反 弃
编码 提案名称 意 对 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逐项表决《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8)
1.01 回购的目的及用途 √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4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1.06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7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8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通知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对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司对本次公告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次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附件:
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会董事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6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 28 号雍和大厦 E 座 6 层 608
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表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逐项表决《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8)
1.01 回购的目的及用途 √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4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1.06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7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8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1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