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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05 17:03:20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30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
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参与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投标的议案》,同意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环保”)组成联合体,参与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投标。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收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公司与天源环保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回报机制等基本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4)、《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的公告》(2024-028)。
近日,公司与天源环保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与横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横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根据横州市人民政府授权,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定本项目中标单位。
(二)乙方: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1、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东海
注册资本:88297.31万人民币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路4号
经营范围:自来水的生产和销售、给排水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生活污水处理;给
排水电气自动化和信息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
水质检测(仅供监测站使用)、管道听漏、检漏、修漏。
2、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昭玮
注册资本:42023.08万人民币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大道209号
经营范围:垃圾渗滤液的治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业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的技
术研发设计、施工、安装、运营服务;市政污水的工程建设与资源化利用;环保
设备的集成制造销售;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生产、销售;进口技术设备的引进
与应用。
二、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内容分别包括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其中: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总设计规模为 12 万 m3/d,近期实施一期项目建
设规模为 5 万 m3/d;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总设计规模为 6 万 m3/d,近期实施
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 3 万 m3/d,设备安装规模为 1.5 万 m3/d。本项目的估算投资总额
为人民币 13.7 亿元。其中,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近期实施一期估算总投资约 7.02 亿元。
(二)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环保验收之日止,原则上不得超过 24 个月,运营期自各子项目分别通过
环保验收之日次日起,至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满之日止。
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在符合届时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届时法律规定要求重新履行竞争性程序的,按届时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执行。
(三)项目期满移交
特许经营期届满时,乙方应确保本项目设施设备完好及处于正常可持续运营状态,经甲方验收后,向甲方届时指定主体移交本项目。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己方移交手续费用,除本协议或未来补充协议明确义务外,期满移交时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移交费用。
(四)项目回报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污水处理服务费,即甲方根据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暂定单价或总投资审计确认后的期初单价及对应的结算水量,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向乙方按月支付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本项目中选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6.45%。根据现阶段估算总投资及运营成本水平,双方同意本项目暂定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分别为: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一期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3.79 元/m3;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一期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8.26 元/m3。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关于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实施本项目的状态及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甲方需配合或协调有关部门、机构协助乙方及时获得实施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许可或批准及其他有关工作,确认乙方基于本项目取得的特许经营权系独家的、完整的,除非依据本协议约定提前终止,不再批准或同意实施可能与本项目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项目、不擅自收回特许经营权、不减少特许经营权的实施内容等,并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乙方有权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及按本协议约定获得项目回报。乙方需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六)支付方式

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按月支付。乙方自行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汇总影响当月污水处理服务费应付金额的相关明细情况,统计当月污水处理服务费应付金额,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提出正式付款申请。甲方应在收到该正式付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但甲方对付款申请内容有异议的除外。甲方对付款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以及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处理完毕异议事项。异议处理期间,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如遇政府预算或财力尚在办理预算/财力批复手续,则付款期限顺延至该等批复手续完成之后十个工作日内,不因此视为甲方延期付款。
(七)争议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由项目协调委员会进行协商解决。项目协调委员会在二十天内无法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三、本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规划。项目达产后,污水处理服务范围将进一步延伸至南宁东部新城,在满足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范围,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
四、风险分析
本项目尚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且协议的履约期限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可能影响协议的履行。 此外,污水处理服务费由政府授权的机构通过财政支付,如不能及时支付,将影响公司业务收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促进与联合体成员、政府的共同合作,充分利用资金、技术、人员等各方面资源,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进程。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协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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