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尼测试: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01 18:19:38
证券代码:300887 证券简称:谱尼测试 公告编号:2024-060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董事会决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2,628,563 股,首次授予 2,102,850
股,预留 525,713 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25,713 股,包含首次授予 220,570
股及预留 105,143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302,850 股,包含首次授予 1,882,280
股及预留 420,570 股。
(三)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向 3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0,570 股限制性股
票,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7 月 20 日。
(五)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2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 2022年 5 月 31 日办理完回购注销手续。
(六)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525,713 股调整为 946,283 股,其中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 105,143 股调整为 189,257 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 420,570 股调整为 757,026 股。
(七)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
查意见。公司拟以 2022 年 6 月 22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权益 180,000 股,其中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6,000 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4,000 股。本次授予完成后,预留剩余的 766,283 股(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53,257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13,026 股)不再进行授予,作废失效。
(八)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000 股限制性股
票,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2 年 8 月 5 日。
(九)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91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十)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2 名第一类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D”,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0”,其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 259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十一)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5 月 11 日,
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476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十二)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
回购注销、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十四)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 36 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1 人,预留授予部分5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7,742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023 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其首次及预留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 256,381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 32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24,123
股限制性股票。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办
理完回购注销手续。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2023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公司办
理了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减少 324,123 股,
公司总股本从 2023 年 12 月 31 日 546,082,499 股减至 545,758,376 股。根据“每
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总股本 545,758,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2,745,502.56 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或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或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综上,董事会决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结果
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