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28 18:54:22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 88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7名,代表股份469,260,0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71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62,397,4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12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862,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9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鉴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67,481,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1,688,56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0%;89,9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24%;反对 1,688,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296%;弃权 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1%。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67,481,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1,668,86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109,6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24%;反对 1,66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59%;弃权 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467,481,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1,642,66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135,8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24%;反对 1,642,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44%;弃权 13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2%。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67,583,1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1,641,56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35,3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42,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45%;反对 1,641,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31%;弃权 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67,481,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1,668,86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109,6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24%;反对 1,668,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59%;弃权 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467,562,3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8%;1,668,86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28,8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2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95%;反对 1,668,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59%;弃权 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67,481,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1,668,86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109,6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24%;反对 1,668,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59%;弃权 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67,481,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1,668,86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109,6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24%;反对 1,668,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59%;弃权 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467,481,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1,668,76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109,7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24%;反对 1,668,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58%;弃权 10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9%。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67,511,059 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7%;1,720,06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28,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7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978%;反对 1,720,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74%;弃权 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622,15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95%;1,688,56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96%;9,1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2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595%;反对 1,688,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296%;弃权 9,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
公司董事吴培服、吴迪回避表决,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467,588,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1,642,66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28,8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48,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10%;反对 1,642,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44%;弃权 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467,588,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1,642,66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28,8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48,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10%;反对 1,642,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44%;弃权 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463,627,813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0%;5,603,406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28,8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87,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04%;反对 5,603,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350%;弃权 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463,627,813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0%;5,603,406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28,8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87,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04%;反对 5,603,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350%;弃权 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463,627,813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