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股份: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4-12-20 17:18:29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 88 号)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股份”或“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本实
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本论证分析报告”)。
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的含义相同。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积极倡导我国家电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为促进家用电器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2023 年 12 月,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出到 2027 年,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 90%、70%;2022 年 6 月,工信部、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引导企业综合应用新一代数字技术,逐步实现研发、设计、制造、营销、服务全链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支持龙头企业构建智能制造平台,争创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项目。在家用电器领域,鼓励数字化运营及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推进数字化生产、质量、供应链、设备管理和远程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解决方案;2021 年 5 月,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印发《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提升中国家电
工业的全球竞争力。2020 年 3 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做好 2020 年工业质量品牌
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推动家电等消费品质量分级,围绕产品安全性能、节能
环保、智能化水平、用户体验等关键特性确定分级标准,结合电商平台采信、国内外产品质量对比分析,促进优质产品消费。综上,随着国家对家电行业鼓励政策的相继出台,我国家电产业将持续高质量发展,行业前景广阔。
2、消费升级驱动小家电行业向智能化方向迈进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持续加快,小家电凭借其功能多样性及便捷性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市场规模快速提升。根据 Statista 统计数据,2023 年全球小家电市场规模约为 2,431 亿美元,同比增长 4.71%。在当前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升以及消费升级的背景下,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不断提高,推动小家电领域向更高质量、更高科技含量方向发展。同时,年轻一代消费者对新奇、时尚产品的追求也为智能化小家电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当前 80、90 后逐渐成为消费主力军,其以新消费、新需求、新模式的全新消费理念引领消费趋势的变化,更倾向于个性化的产品,而智能小家电可以通过用户数据和偏好设置,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使用体验。许多智能厨房小家电通过应用物联网技术、传感器技术,配备智能控制系统,使用户可以通过手机 APP 进行远程控制,预设烹饪程序,实时监测环境和食材状态,从而精准控制设备,甚至部分小家电可以通过应用人工智能算法使其自主学习用户的使用习惯,自动调整设置优化性能,同时根据食材自动调节温度和时间。这些智能化设计不仅简化了操作流程,还迎合了当前新一代消费者的个性化消费需求,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注意力,成为消费升级的首要选择,未来小家电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增长。根据 Statista 统计数据,2024 年全球小家电市场规模将达
到 2,543 亿美元,之后市场预计将以每年 4.65%的增速持续扩大,到 2028 年有望
增长至 3,052 亿美元。
3、国民健康意识增强为空气炸锅、咖啡机等新兴家电市场增添动力
在国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大众对“健康饮食”的关注度日益提升,这种趋势不仅体现在饮食习惯上,还深刻影响了家电市场的消费选择。其中以空气炸锅、咖啡机为代表的新兴家电凭借其独特的健康优势,逐渐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首选。空气炸锅通过采用高速热风循环技术,可以在几乎不使用或少量使用食用油的情况下,达到类似油炸的效果。这不仅减少了油脂摄入,还能保留食
物的营养成分,符合现代人追求健康饮食的理念,因此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选择空气炸锅作为厨房必备电器。此外,根据《咖啡健康化趋势洞察报告》显示,在受访者关注的追求健康的日常行为中,“健康饮食”占比高达 65%,排名第一,其中约 79%的受访者表示比以往更注重饮食的健康价值,而在主流饮品的国民健康认可度调查中,咖啡的国民认可度高达 69%。多项研究显示,饮用咖啡能帮助促进体脂减少,提升运动耐力和反应敏捷度,同时咖啡内含有的绿原酸、咖啡因、单宁酸等多种抗氧化成分,具有一定的健康价值,逐渐已经成为现代人日常生活的流行饮品。随着咖啡文化的普及和消费者对咖啡品质的追求,咖啡机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根据头豹产业研究院整理数据,2023年全球咖啡机市场规模达122.9亿美元,预计 2028 年将达 139.9 亿美元。
综上所述,国民健康意识的提升直接推动了空气炸锅、咖啡机等新兴家电市场的快速发展。这些产品以其独特的健康优势和便捷的操作体验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同时也为家电行业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在生产、研发领域的重大提升,旨在进一步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项目不仅解决公司在厨房小家电制造领域的产能瓶颈,而且通过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巩固、提升和拓展公司的现有业务版图。通过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够更有效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增强公司对市场变化的响应速度,从而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这将有助于公司在行业内进一步巩固领先地位,抢占市场先机,提升盈利能力,并有效增强公司面对市场风险的抵抗力及核心竞争力,是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步骤。
2、助力公司产品扩张升级
公司产品渗透率的不断提升及产品性能的持续优化将推动公司未来发展和快速增长。公司需要在研发设计、产能扩张、品牌推广及市场开拓等多个领域进行持续投入,因此形成了长期的资金需求。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缓解公司未来资金压力,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项目确保公司在研发
创新及业务扩张等方面的活动得以持续、正常进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推动行业技术发展
本项目致力于厨房小家电的创新和制造,打造绿色智能工厂。项目以厨房小家电的开发和生产为核心,提升行业产能,改进产品性能,为厨房小家电行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同时,将生产与信息化集成技术无缝链接,实现智能化管理、可视化跟踪,使得工业控制和管理最优化,对有限资源进行最大限度使用,从而降低工业和资源的配置成本,使得生产过程能够绿色、高效地进行,推动行业技术的跨越发展。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且融资额度相对有限。若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来源完全借助于银行贷款将会影响公司稳健的财务结构,增加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不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长期的资金支持,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可以有效降低偿债压力,有利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保持公司资本结构的合理稳定。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合理。
(二)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法和程序均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上交所网站及符合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报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
1、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