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艺集团:关于收到股东签署《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2 18:37:41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2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签署《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收到第二大股东刘海云先生签署的《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放弃表决权情况
2021 年 12 月 2 日,刘海云先生出具了《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
诺函》,刘海云先生不可撤销地承诺其直接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 45,015,568 股股份在承诺函有效期内放弃行使其股份表决权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4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二、本次签署《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刘海云先生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 33,344,351 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放弃行使标的股份表决权事宜,不可撒销地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放弃行使标的股份的如下权利(下称“弃权权利”)亦不得委托第三方行使弃权权利:
(1)召集、召开建艺集团的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
(2)对所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但本人有权出席该等股东大会);
(3)在表决权放弃期限内,本人不再以股东身份行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得再委托第三方行使股份表决权,不得撒销或单方解除上述表决权的放弃。
(4)因建艺集团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情形导致标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本承诺函项下放弃表决权的标的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
2、本承诺函生效条件
本承诺函于本人签署本承诺函之日生效。
3、本承诺函有效期
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
4、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经建艺集团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本人放弃表决权对应的股份向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他方转让或处置后,所转让或处置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自动恢复。
三、本次第二大股东继续放弃表决权对公司的影响
刘海云先生出具的《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