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股发行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5 17:08:38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2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H 股发行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结束
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 100,000,000 股 H 股股票(行使超额
配售权之前)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H 股挂牌
并上市交易的公告》。
一、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
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
截止日期后第 30 日)结束。稳定价格操作人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1)于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计 15,000,000 股 H 股股份,相当于全球发售
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的 15%;及
(2)于稳定价格期间在市场按每股 H 股介乎 4.21 港元至 5.45 港元(不包
括 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及 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0.00015%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的价格先后购买合计 15,000,000 股 H 股,相当于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的 15%。于稳
定价格期间内,稳定价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
每股 H 股 5.01 港元的价格(不包括 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
及 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0.00015%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在市场上进行最后一次购买。
二、超额配售权失效
保荐人—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于稳定价格期间内并无行使超额配
售权,故超额配售权已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失效。本次超额配售权失效前后的
公司股份无变动,具体如下: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 565,078,903 84.96%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100,000,000 15.04%
股份总数 665,078,903 100.00%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