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2 18:44:28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5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12.5 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区间为 80 万股-1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2.2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16)。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由 2024 年 5 月 21
日止延长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和《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本次回购实施届满,且已达到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限定条
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数量为 7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数量为 1,04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8.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65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6,659,81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已达到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一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上述回购进展具体情况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2024-024、2024-039、2024-043、2024-054、2024-059、2024-068、2024-079、2024-092)。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股份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数量为 7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回购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不存在和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4,327,663 47.68% 5,003,425 6.9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672,337 52.32% 66,996,575 93.05%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 - 1,045,700 1.45%
股份总数 72,000,000 100.00% 72,000,000 100.00%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2,598,4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28%)于 2024 年 8 月 5
日解除限售,其中 31,467,314 股实际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045,700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回购方案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