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1 18:23:06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
选举叶佩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叶佩轩女士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叶佩轩女士,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大专学历。2014 年 12 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销售跟单文员;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生产部文员;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佩轩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