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9 15:36:08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合理,定价公允,结算及时,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卫华先生、林东先生、饶国辉先生、刘卓先生和康颖蕾女士回避了本次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本次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公司新增的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有利于交 易双方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关联交 2024 年度 2024年1-9月 本次增 本次增加后
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 加预计 2024 年度 增加原因
(未经审计) 金额 预计金额
向关联 中国航 根据相关业务实际情
人购买 空工业 207,500 78,378 22,500 230,000 况,重新预计 2024 年
原材料 集团下 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属公司 业务的金额上限
关联交 2024 年度 2024年1-9月 本次增 本次增加后
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 加预计 2024 年度 增加原因
(未经审计) 金额 预计金额
向关联 中国航 根据相关业务实际情
人提供 空工业 31,320 5,370 300 31,620 况,重新预计 2024 年
劳务 集团下 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属公司 业务的金额上限
接受关 中国航 根据相关业务实际情
联人提 空工业 55,500 25,863 24,175 79,675 况,重新预计 2024 年
供的劳 集团下 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务 属公司 业务的金额上限
中国航 根据相关业务实际情
租赁 空工业 1,200 - 800 2,000 况,重新预计 2024 年
支出 集团下 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属公司 业务的金额上限
合计 295,520 109,612 47,775 343,29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6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法定代表人:周新民
注册资本:6,400,000万人民币
出资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比例100%)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 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 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 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
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中 国 航 空 工 业 集 团 总 资 产 为
133,056,272.66 万 元 , 负 债 为 88,740,865.31 万 元 , 净 资 产 为
44,315,407.3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58,968,032.07万元,净利润为2,105,206.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69%。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遵循公平、公开、自愿、诚信原则,
交易合理,定价公允。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公司集中或分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结算方式为货币结算。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服务项目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价格;有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国家指导价;
2.服务项目无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的,执行市场价格;
3.服务项目无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价格;
4.提供服务方向接受服务方收取之服务费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提供服务方向任何第三人收取之服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合理,定价公允,结算及时,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选择的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与关联方均会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