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洲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5 18:11:34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汇洲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7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代荣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主持人
副董事长吴昌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3人,代表股份552,45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69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0人,代表股份550,7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1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8人,代表股份12,121,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7人,代表股份12,120,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00 关于继续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549,5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9%;反对2,18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7%;弃权69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42,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482%;反对2,18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77%;弃权69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41%。
(3)表决结果:通过
2.00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549,1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2%;反对2,2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3%;弃权1,0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63,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174%;反对2,2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880%;弃权1,0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6%。
(3)表决结果:通过
3.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补选孙斌先生、苏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斌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1,587,8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2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252,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33%。
表决结果:通过。
孙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苏丽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1,734,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9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398,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93%。
表决结果:通过。
苏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4.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补选夏朝恒先生、刘天保先生、胡传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 独立董事候选人夏朝恒
表决情况:同意 541,569,0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9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33,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82%。
表决结果:通过。
夏朝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4.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天保
表决情况:同意541,744,8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1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09,5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86%。
表决结果:通过。
刘天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4.03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传雨
表决情况:同意541,53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2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9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6%。
表决结果:通过。
胡传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寒、解冰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