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拟挂牌转让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2 17:21:30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6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挂牌转让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发展的高效协同,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拟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彩印”)100%股权和相关债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本次转让的挂牌价格为经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评估备案后的价格,最终按照产权交易所达成的摘牌金额形成交易价格。
本次转让尚未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已履行中国诚通审批和评估备案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程序。本次交易是否能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完成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发展的高效协同,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华新彩印 100%股权和相关债权。
以 2024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华新彩印 100%股权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1,941.39 万元,评估价值 27,459.82 万元,评估增值 15,518.43 万元,增值率
129.95%。债权转让底价为24,000万元。上述评估报告已获得中国诚通评估备案。本次挂牌价格参照上述备案后的评估价值,最终按照产权交易所达成的摘牌金额形成交易价格。
(二)所需履行的审议及其他程序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转让华
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同意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华新彩印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本次挂牌价格参照上述经中国诚通备案后的评估价值,最终按照产权交易所达成的摘牌金额形成交易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转让相关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程序。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将在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征集产生,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最终以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和前期披露内容一致。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披露
的《冠豪高新关于公司预挂牌转让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对华新彩印存在应收股利 24,000 万元,本次
应收股利债权随股权一并转让,相关付款方式遵从国务院国资委和产权交易所规定执行。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一)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对象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2)假设评估对象拟进入的市场是公开市场。所谓公开市场,是指一个有众多买者和卖者的充分竞争性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资产交易双方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在强制或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买卖双方都能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与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无重大变化。
(7)假设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评估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准确。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9)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10)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
(6)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能够满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要求,保持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所得税政策。
(二)标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公司已取得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6497 号)。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评估对象: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4 年 8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经分析,本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结论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4,442.78 万元,评估价值为 59,819.43 万元,增值额为 15,376.65 万元,增值率
为 34.60%;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2,501.39 万元,评估价值为 32,359.61 万元,减
值额为 141.78 万元,减值率为 0.44%;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1,941.39 万元,评估
价值 27,459.82 万元,增值额为 15,518.43 万元,增值率为 129.95%。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 1 20,493.41 20,538.17 44.76 0.22
二、非流动资产 2 23,949.37 39,281.26 15,331.89 64.02
投资性房地产 3 1,453.77 35.00 -1,418.77 -97.59
固定资产 4 20,360.93 26,538.45 6,177.52 30.34
在建工程 5 536.40 543.98 7.58 1.41
无形资产 6 1,211.56 11,966.05 10,754.49 887.66
其中:土地使用权 7 1,167.95 11,882.46 10,714.51 917.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8 386.71 197.78 -188.93 -48.86
资产总计 9 44,442.78 59,819.43 15,376.65 34.60
三、流动负债 10 31,659.20 31,659.20 0.00 0.00
四、非流动负债 11 842.19 700.41 -141.78 -16.83
负债总计 12 32,501.39 32,359.61 -141.78 -0.44
净资产 13 11,941.39 27,459.82 15,518.43 129.95
综上所述,以 2024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华新彩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7,459.82 万元,评估报告已载明华新彩印应付冠豪高新股利 24,000 万元。以上评估报告已获得中国诚通评估备案。
此次交易挂牌价格参照上述经中国诚通备案后的评估价值,最终按照产权交易所达成的摘牌金额形成交易价格。
五、本次转让的其他事项说明
(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涉及的保证金、转让价款支付、工商变更登记、往来款项等相关事宜,后续将根据相关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
(三)此次转让不发生劳动合同变更,不涉及职工安置的问题。2024 年 8月 12 日召开的华新彩印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以下简称《职工安置方案》),本次转让按《职工安置方案》执行,股权转让后,华新彩印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华新彩印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程序。由于本次交易是否能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对手尚不明确,最终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和相关规定要求,持续披露本次公开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所得的款项,将用于日常的生产经营。
六、本次转让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转让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聚焦主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