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8 21:30:43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34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41 人
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419.10 万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总股本
的 0.95%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1,406.00 万股,约占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7,513.1706 万股的 3.75%。本次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为 5.59 元/股(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均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6.14 元/股调整为 5.59 元/股)。
5、授予日期:2021 年 10 月 18 日。
6、授予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142 人,包括公司
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其他关键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7、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8、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
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 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4 亿元或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3.5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5 亿元或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4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 亿元或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5.5 亿元。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 经公司聘请的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 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 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 业绩预测和 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9 月 18 日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