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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0-31 19:06:37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 A 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
票。公司 A 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公司 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具
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H 股相关公告)。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
大会的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凡持有本
公司 A 股股票,且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凡持有本公司 H 股股票,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公司 H 股股东有权参
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包
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点票监察员的代表。
7、会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
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申请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 股)预计额 √
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 1.00-2.00 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3.00 项议案经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4.00 项议案经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10 月 2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
站(https://www.hkexnews.hk)上的相关公告。
第 1.00-3.00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 1.00-3.00 项议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拟激励对
象如为公司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第
4.00 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魏炜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第 1.00-3.00 项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编号:2024-072)。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附件二)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3:30-14: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李喆
联系电话:010-67511996 传真:010-67511985
电子邮箱:goldwind@goldwind.com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 8 号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2;
2、投票简称:金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果委托人未对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
(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00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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