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交通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20:05:07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4-04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审议批准了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行负责人任德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万阜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隃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编
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资产总额 14,594,709 14,060,472 3.80
客户贷款 1 8,442,157 7,957,085 6.10
负债总额 13,454,955 12,961,022 3.81
客户存款 1 8,727,029 8,551,215 2.06
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股 1,127,908 1,088,030 3.67
东)
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 12.83 12.30 4.31
普通股股东,人民币元)2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同比增减 2024 年 同比增减
7 至 9 月 (%) 1 至 9 月 (%)
营业收入 63,776 3.31 196,123 (1.39)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 23,403 1.19 68,690 (0.69)
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23,047 0.20 68,159 (0.74)
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不适用 不适用 (115,661) 不适用
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
司普通股股东,人民币元) 0.28 3.70 0.84 -
4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
司普通股股东,人民币元) 0.28 3.70 0.84 -
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 9.60 下降 0.59 9.06 下降 0.77
化,%)4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注:
1.客户贷款不含相关贷款应收利息,客户存款包含相关存款应付利息。
2.为报告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除以报告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3.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要求计算。
4.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
2024 年 7 至 9 月 2024 年 1 至 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3 111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22) (55)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22 701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 (136) (2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 (2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56 531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2024 年 2023 年 主要原因
1 至 9 月 1 至 9 月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5,661) 7,900 1,156.61 亿元,同比多流出
净额 1,235.61 亿元。主要是向中
央银行借款净额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279,874户,其中:A股250,208户,H股29,666户。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见下表。
股东 比例 股份 质押/标
股东名称 性质 持股数量(股) (%) 类别 记/冻结
情况
13,178,424,446 17.75 A 股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
4,553,999,999 6.13 H 股 无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2,4 境外法人 14,135,636,613 19.03 H 股 无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3,4 国家 3,105,155,568 4.18 A股 无
8,433,333,332 11.36 H股 无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4,5 境外法人 7,716,755,166 10.39 H股 未知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91,651,202 2.55 A 股 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395,011,767 1.88 A 股 无
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46,591,087 1.68 A 股 无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国有法人 808,145,417 1.09 A 股 无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国有法人 745,305,404 1.00 A 股 无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63,941,711 0.89 A 股 无
注:
1.本行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可流通股份。相关数据及信息基于本行备置于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及股东向本行提供的资料。
2.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汇丰银行持有本行 H 股 13,886,417,698 股。汇丰银行实益持有股份数量比本行股东
名册所记载的股份数量多 249,218,915 股,该差异系 2007 年汇丰银行从二级市场购买本行 H 股以及此后获
得本行送红股、参与本行配股所形成。该部分股份均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
3.含社保基金会国有资本划转六户持有的 1,970,269,383 股本行 A 股股份。除上表列示的持股情况外,社保基金会还持有本行 H 股 630,210,000 股,系通过管理人间接持有(含港股通)。报告期末,社保基金会持
有本行 A 股和 H 股共计 12,168,698,900 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 16.39%。
4.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本行 H 股。持股数量为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 H 股股份合计数,已剔除汇丰银行、社保基金会通过该公司间接持有的H 股股份 249,218,915 股、7,027,777,777 股,也未包含上述两家股东直接持有的,登记于本行股东名册的H 股股份 13,886,417,698 股、1,405,555,555 股。
5.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
银监会令 2018 年第 1 号)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包括上述两家公司在内的 7 家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公司,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