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8:35:07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62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为经销商代偿金额不高于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银行”)已批复的所有经销商贷款额度的10%,且代偿累计金额不得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截至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45.19万元。
●被担保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的贷款或应付账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对上述经销商授信的总额度,即人民币3.5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024年10月30日,公司与华通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华通银行在人民币4亿元的贷款额度内,向经华通银行审批通过的公司经销商提供贷款。上述经销商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将代经销商偿还贷款,代偿金额
不高于华通银行已批复的所有经销商贷款额度的10%,同时代偿累计金额不得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华通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经销商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公司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具备偿债实力,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乙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乙方经销商
(一)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保证范围:债务人全部债权,包括本金、利息、罚息等。
(三)保证金额:代偿金额不高于华通银行已批复的所有债务人贷款额度的10%,同时代偿累计金额不得高于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四)保证期间:1、本协议项下对单笔债权的代偿期间按甲方为债务人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计算,直至甲方收回单笔贷款的全部债权。2、经乙方同意后,甲方与债务人就贷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等协议的,乙方承诺继续承担代偿义务。
(五)代偿责任履行:甲方同意,可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子公司履行代偿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有严格的信用审查及相应保障措施,担保风险可控。
(二)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华通银行共同对申请贷款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调查和评级,确保
经销商财务状况、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经销商需按照华通银行指定的方式,提交经公司确认的订单后方可向华通银行申请融资,确保贷款资金的专项用途;
3、经销商需提供反担保,包括但不仅限于以其公司资产或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全部资产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依法享有追偿权;
4、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对经销商实施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复核,确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华通银行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担保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扩大销售规模,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华通银行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8.44%;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31%。
截至 2024 年10 月 28 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65,944.83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9.63%,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7,945.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