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监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7:11:31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4-055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
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成都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2 人,监事胡卫东因公请假委托
监事梁朔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
满且相应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与《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23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此 23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27.5001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重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2027 年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签署的《采购及生产服务框架协议》等 7 项日常持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为维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交易事项按规定履行批准程序,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