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20:23:34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行政处罚,相应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 满足 公司年 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经邀请招标选聘程序,拟聘 任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一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担任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 大会审 议 通过,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基本 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
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 8.32 亿元,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 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 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金亚科技、周 尚 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投
投资者 旭辉、立信会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讼 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计师事务所 过程中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
保千里、东北 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证券、银信评 2015 年重组、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
投资者 估、立信会计 2015 年报、 80 万元 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
师事务所等 2016 年报 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
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 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 本所 开始为 本公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司提供 审计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李建军 2005 年 2021 年 2014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太龙 2022 年 2018 年 2024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吴汪斌 2001 年 2003 年 2014 年 2024 年
(2)项目合伙人李建军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2023 年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2022 年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 年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3)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太龙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2023 年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 年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4)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汪斌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 司名称 职务
2021-2022 年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2022 年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 年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所处行业、业 务规模 ,结合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及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定价。
2024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 128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08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本期年报审计费用相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新增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 3 年,上年度审计
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 6 个月的行政处罚,相应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满足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经邀请招标选聘程序,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 议。 鉴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招标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流程公开、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 信会计 师事务所在 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 质、经 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
4、生效日期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