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告时间:2024-10-28 16:48:08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 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16
第四节 股东会会议的提案与通知...... 17
第五节 股东会会议的召开...... 19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第五章 董事会 ...... 26
第一节 董事...... 26
第二节 董事会...... 3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第七章 监事会 ...... 37
第一节 监事...... 37
第二节 监事会......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6
第一节 通知...... 46
第二节 公告...... 4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51
第十二章 附 则...... 52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公司在无锡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137186955428。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32 万股,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Taclink Opto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 93 号-C 地块
邮政编码:21402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89.282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同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及数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平等互利、优势互补,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光电子产品、光纤放大器、光模块、子系统、光器件、高速光电收发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制造、销售;通讯、数据中心系统集成及工程承包,并提供测试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自有房屋租赁;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5G 通信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各发起人的名称(或姓名)、认购股份数额、认购比例、出资方式和出
资时间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 净资产折股 年 月 日
1 伙企业(有限合伙) 2,474.1405 36.0617 2020 11 1
2 钱明颖 1,087.0740 15.8446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1 日
平潭德多泰投资合伙企业 净资产折股 年 月 日
3 (有限合伙) 547.8570 7.9853 2020 11 1
4 兰忆超 421.8499 6.1486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1 日
5 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386.3094 5.6306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1 日
无锡市德博企业管理合伙
6 企业(有限合伙) 375.5000 5.4731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1 日
7 沈良 260.3725 3.7950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1 日
苏州凯辉成长投资基金合 净资产折股 年 月 日
8 伙企业(有限合伙) 239.5119 3.4910 2020 11 1
无锡市德福企业管理合伙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日
9 企业(有限合伙) 224.5000 3.2722 1
10 无锡市德菁企业管理合伙 213.0000 3.1046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1 日
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市德朗企业管理合伙
11 企业(有限合伙) 158.5000 2.3102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1 日
无锡市德耀企业管理合伙 净资产折股 年 月 日
12 企业(有限合伙) 124.0000 1.8074 2020 11 1
13 桂桑 70.3991 1.0261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1 日
14 王妮 67.2178 0.9797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1 日
15 周建华 59.9161 0.8733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1 日
16 张劭 53.0000 0.7725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1 日
17 渠建平 53.0000 0.7725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1 日
18 王飞 29.2548 0.4264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1 日
19 王志刚 15.4524 0.2252 净资产折股 2020 年 11 月 1 日
合计 6,860.8554 100.00 - -
第二十条 公司股本总数为 12,089.2825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
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
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
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