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科技: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重庆睿蓝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18:33:11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68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重庆睿蓝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睿蓝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进出
口”)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科技”)
为其全资子公司睿蓝进出口向银行申请的累计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睿蓝进出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本次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无逾期情况
睿蓝进出口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睿蓝科技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
称“浦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睿蓝进出口向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各
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即为累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
信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被担保方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截至目前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预计 关联 有反
股比例 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亿元) 期经审计归母 有效期 担保 担保
率 净资产比例
重庆睿蓝 重庆睿蓝汽 股东大会审
汽车科技 车进出口有 100% 92.04% 0 2 1.92% 议通过之日 否 否
有限公司 限公司 起12个月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睿蓝进出口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1.企业名称:重庆睿蓝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72103G
4.注册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月台路18号【口岸贸易服务大厦】B1单
元5楼503-1147室
5.法定代表人:邓晓丹
6.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16年07月25日
8.一般项目: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及零配件的销售;从事海上、航空、陆
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从事汽车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销售:工程机械设备、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纺织原料及产品、农产品(食品除外)、有色金属、矿产品、镍铁合金、针织品、
服装鞋帽、音响设备及材料、家具、金银首饰、日用百货、文教用品、橡塑制品;
商务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9,198.03 75,954.36
负债总额 111,257.86 69,909.41
归母净资产 7,940.17 6,044.95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0,700.94 34,294.97
归母净利润 2,880.13 -1,895.22
10. 股东构成:公司控股子公司睿蓝科技持股100%。
11. 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主债务人:重庆睿蓝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本金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6.债权确定期间:期限为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保证期间:为综合授信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8.担保范围:合同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具体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9.是否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公司对前述被担保人能保持良好控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7亿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65%;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98%;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2.92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8%。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