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4 18:01:38
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施阳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为保障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侯红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侯红勋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侯红勋先生简历
侯红勋先生,中国籍,1977年出生,研究员,注册环保工程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北京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后。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第三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2024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红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