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0-24 16:55:41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8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1日(周一)下午15:0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4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登记不
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8: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公司证券
部。
4、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11月8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电子邮件:ir@mindeo.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传真号码:0755-86022683。
《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国兵、杨佳睿
电话:0755-86329828
邮箱:ir@mindeo.cn
传真:0755-86022683
邮政编码:518057
地址: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单位兹登记参加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是否委托出席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请用正楷填写。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56”,投票简称为“民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 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采用累积投票的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
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
示。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按规则在表决结果一栏直接填写投票票数。如果股东不
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