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能源: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时间:2024-10-23 18:44:16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 年初至报告期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增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末比上年同期
减变动幅度 增减变动幅度
(%) (%)
营业收入 47,428,310 1.2 140,412,180 -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826,277 -0.6 14,614,069 -12.4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769,138 -1.0 14,425,130 -12.9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不适用 不适用 25,756,764 -9.2
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2.7 1.10 -1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2.7 1.10 -1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5 减少0.20个 9.95 减少 2.22 个百
(%) 百分点 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360,629,392 349,359,919 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9,495,273 144,121,015 3.7
所有者权益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 3 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说明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3,982 856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67,354 232,259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5,990 17,839
的资金占用费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47 13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9,399 3,978
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837 60,2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796 5,904
合计 57,139 188,939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单位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变化比率%
一、煤炭业务
(一)商品煤产量 万吨 10,231 10,117 1.1
其中:动力煤 万吨 9,375 9,259 1.3
炼焦煤 万吨 856 858 -0.2
(二)商品煤销量 万吨 20,551 21,480 -4.3
其中:自产商品煤 万吨 10,038 9,967 0.7
买断贸易煤 万吨 10,114 10,940 -7.6
进出口及国内代理 万吨 399 573 -30.4
二、煤化工业务
(一)聚烯烃
1.产量 万吨 114.4 111.2 2.9
2.销量 万吨 113.5 110.5 2.7
(二)尿素
1.产量 万吨 131.2 153.2 -14.4
2.销量 万吨 151.0 170.4 -11.4
(三)甲醇
1.产量 万吨 121.3 145.7 -16.7
2.销量 万吨 120.6 146.5 -17.7
(四)硝铵
1.产量 万吨 42.3 41.2 2.7
2.销量 万吨 42.2 41.5 1.7
三、煤矿装备业务
煤矿装备产值 亿元 77.2 88.0 -12.3
(四) 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4年1-9月 2023 年 1-9 月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14,614,069 16,688,039 149,495,273 144,121,015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a)煤炭行业专项基 1,014,587 947,729 -97,483 -72,252
金及递延税调整
(b)股权分置流通权 - - -155,259 -155,259
调整
(c)政府补助调整 2,783 2,783 -8,347 -11,130
按国际会计准则 15,631,439 17,638,551 149,234,184 143,882,374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a)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专项储备包括维简费、安全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可持续
发展准备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司计提专项储备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
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
定资产,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