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立医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5 17:34:25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 10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0
普通股股东人数 70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69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23,478,48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23,478,483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12,053,31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1,425,1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8.3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8.32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5.34
比例(%)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
2.98
决权数量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史文玲女士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张丽丽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23,363,148 99.9484 101,631 0.0455 13,704 0.0061
其中:A 股 211,937,984 94.8360 101,631 0.0455 13,704 0.0061
H 股 11,425,164 5.1124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23,070,387 99.8174 371,119 0.1661 36,977 0.0165
其中:A 股 211,645,223 94.7050 371,119 0.1661 36,977 0.0165
H 股 11,425,164 5.1124 0 0.0000 0 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持股5%以上普 210,214,3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 1%-5%普 11,425,16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 1,723,587 93.7281 101,631 5.5266 13,704 0.7453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1,394,987 95.5230 51,676 3.5385 13,704 0.9385
股东
市值 50 万以 328,600 86.8037 49,955 13.1963 0 0.0000
上普通股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 票数 比例(%)
号
1 关于公司 13,148,751 99.1305 101,631 0.7662 13,704 0.1033
2024 年
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浩、许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变更、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